颱洪險遇水就賠? 保險法權威舉兩種情形除外
[2021/9/13]

記者陳依旻/台北報導

璨樹颱風來襲,保險業者陸續啟動應變機制,不少民眾以為有投保颱風洪水險,颱風造成的損失都能獲得理賠,但《保險法》權威劉北元提醒,損失必須是直接因颱風洪水所造成的,才屬於理賠範圍,如果是間接因為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,就不在理賠的範圍內。

至於哪些情形屬於間接損失?劉北元舉兩種例子。

第一,家中因為颱風停電二天,造成冰箱內部存放的食物腐敗毀損;因為冰箱內的食物並不是直接因颱風或洪水造成損壞;但如果是因為家中淹水,冰箱被洪水沖走,那麼除了冰箱之外,連帶裡面存放的食品,保險公司都應理賠。

第二,門窗緊密度不夠而滲水,或屋頂結構不良而漏水,造成屋內裝修或動產之損失;這也不在颱風洪水險的理賠範疇。

劉北元表示,颱風洪水保險的理賠範圍,除了建築物本身及其裝修、擺放在建築物內的動產都在承保範圍內之外,包括因為颱風侵襲後所發生的相關支出,例如受保險房屋的清汙費用、在房屋修復或重建期間所發生的臨時住宿費用,保險公司亦負理賠責任。

之前的烟花、盧碧颱風已在台灣各地造成嚴重的水患,不少民眾基於前車之鑑,便興起想要投保颱風洪水險的念頭,只不過,颱風洪水險可不是「風來就保、遇水就賠」,另外,投保颱風洪水險還要找對方法、選對時間。

投保有方法「記得加買颱洪附加險」;劉北元指出,目前保險市場中,颱風洪水險並不是獨立的商品,因此也無法供客戶單獨投保。想要買颱風洪水險的人,必須是家中的房屋已經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,才能向保險公司要求加繳保險費,投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,遇到因為颱風造成的損失,才能獲得理賠。

換句話說,如果房屋只投保住宅火災保險,而未加買颱風洪水附加保險,一旦遇上颱風的損失,保險公司不會理賠,另一種方法是直接投保同時涵蓋火險與颱風洪水險的「居家綜合險」,在颱風侵襲時,也可以獲得保障。

劉北元也提醒,保戶「不要中途加保,不然得不償失」;不少精打細算的民眾為了節省保費,經常會趕在颱風季來臨前(大約是5月前後)才向保險公司加保颱風洪水險,等到颱風季節一過又想辦理退保,拿回部分保險費,但這方法除了會導致整體保險費率的扭曲外,在保險實務上,目前保險公司的做法是針對在每年5至10月中途加保者,要求必須按全年保費的100%來計算保費,而且中途退保的人也不會給予退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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