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薪小家庭 明年減稅1000元
[2018/12/25]

中國時報 王莫昀/台北報導

財政部送耶誕大禮,昨日宣布調高2018年每人基本生活費5000元,達17.1萬元,並公布將薪資特別扣除額排除在比較基礎之外,估計將有177.45萬戶納稅人受惠,減稅利益約55.39億元。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,以前雙薪小家庭較難受惠,新制出爐後,三口之家、父母都是上班族,一樣可受益。

177萬戶共減稅55億元

財政部依《納保法》第4條規定,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28萬4228元,按中位數的60%訂定201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7.1萬元較去年16.6萬元,高出5000元。

另外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部分也進行調整,將薪扣排除在外,但納入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及儲蓄投資等特別扣除,納稅人每戶算出的基本生活費用總額,只要超過免稅額、標扣與上述特別扣除額合計數,即可自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
賦稅署官員解釋,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屬於基本生活費用性質,所以納入比較基礎;會將薪扣排除在外,則因薪扣的意義是為賺取薪資所需的支付費用,並非基本生活費。

明年報稅可享兩大紅包

「新制上路後,明年五月報稅,民眾可謂收到兩大紅包!」官員說,首先是標扣、薪扣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扣除額等4大扣除額大幅提高,受惠戶數達542萬戶,減稅利益約388億元,另外就是這次調高基本生活費。

全民減稅利益443億元

楊建華舉例,雙薪家庭,扶養1名國小學童,沒有儲蓄,家庭也無身心障礙人士,去年免稅額加計標扣、薪扣等達64萬元,即超過基本生活費(16.6萬元乘以3)49.8萬元,但今年調高基本生活費,並排除薪扣後,可多減除所得總額為9000元,如果這戶雙薪小家庭適用12%稅率,即可省下1080元綜所稅開支,這筆費用應可讓這戶小家庭上餐廳,享受一頓不錯的美食餐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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